上证报记者 严曦梦 摄
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(记者 严曦梦 宋薇萍)5月30日下午,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,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、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顾军介绍《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政策措施》。为着力拓展投资渠道,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,《政策措施》着眼于促创新、优结构,推出七项措施:
第一,支持民间投资科技创新。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国家相关创新中心、创新平台建设,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战略任务,引导民间投资在高质量发展中找准定位。支持鼓励有技术优势的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。
第二,加大三大产业民间投资支持力度。全面落实好三大产业相关的各项资金补助政策,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深度参与集成电路、生物医药、人工智能三大产业高地建设。同时,打好专业服务“组合拳”。
进一步发挥国家药审长三角分中心服务作用,加强对民营企业新药、器械上市许可注册申报的指导;将民营企业动态纳入上海市研发用物品“白名单”、进出境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,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;统筹全市政府投资的高性能计算资源,为民营企业提供普惠的算力支撑。
第三,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新型基础设施。着力推动智能算力、智慧存储“补需方”改革,推动政府部门租用民间投资专用算力支持大语义学习、凯发app、时空底图等专业场景应用。通过创新券支持中小企业租用算力和存储资源。
第四,强化绿色发展领域民间投资支持。针对近年来民间投资较热的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项目,进一步明确资金补助等政策,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项目。
第五,稳定房地产民间投资。着力做好“保交楼、保民生、保稳定”工作。鼓励民间投资参与“两旧一村”改造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。
第六,促进民间投资参与社会民生服务。对于医疗、教育、文体等社会民生投资,进一步放宽对社会办医医疗设备的配额限制;制定新一轮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实训中心建设补助政策;用好有关专项资金,支持民间投资文创、文体旅游项目。
第七,鼓励民间投资参与乡村振兴。重点结合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,引导民营企业投资生态产业。